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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汤郎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4-06-26 09:16:58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

禄劝汤郎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

 

  村民邓某与张某毗邻而居。2013年12月,双方共用的院墙年久坍塌,邓某与张某口头协商由张某出料,双方共同出工修筑新院墙,待院墙修筑好后,邓某给予张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张某出料的平衡。谁成想院墙修筑完成后,双方因经济补偿的数额发生纠纷,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张某数次扬言要把院墙扒掉,邓某更是不甘示弱,多次与张某发生肢体冲突。

  了解到此情况后,司法所立即主动介入调解。为避免双方吵闹,分别与邓某、张某进行谈话。原来双方当事人也并非因为补偿数额发生争执,实际情况是张某觉得邓某出工不出力,理应少得补偿,而张某认为这是邓某在侮辱自己,于是想要多要补偿。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工作人员决定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并告之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发生冲突,承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说法。

  2014年6月,借着端午过后的祥和气氛,司法所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明确了张某所购石料的实际价格,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没有异议。工作人员又提到按照当地民俗,邻里之间修筑共有院墙时,可以一方出工,一方出料;也可以双方共同出工,未出料一方给予出料一方一半料钱作为补偿,双方当事人对此民俗均表示认可。调解员遂提出按照当地民俗办理此案,邓某给予张某一半的价格作为补偿,并建议他们: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以后还是好邻居。邓某听后当场将现金交到张某手中。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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