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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首次成立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6-26 09:25:13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

禄劝首次成立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切实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禄劝县首次在福园小区和明园小区成立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福园小区和明园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司法局发文成立,调解人员由小区法律顾问、小区物业负责人、县大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组成。根据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标准,分别在两个小区挂牌成立“福园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明园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调解室。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涉及两个小区内发生的物管问题以及小区住户之间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大调解工作机制,调解案件纳入全县“以案定补”考核。县大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两个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切实解决调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两个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以相对迅速、简便、经济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体现便民利民的独特优势,为营造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今后,禄劝还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性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机制和工作流程等,使广大城镇居民了解、认可小区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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