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训练 提升技能
——禄劝县检察院按大练兵活动要求组织司法警察训练
为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更好地服务检察办案和确保办案安全,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的通知》要求,禄劝检察院法警队组织开展了为期12天的培训。
此次培训的时间是2014年6月9日至6月20日,培训的内容除队列、体能、警械具使用等警务技能训练外,还重点学习了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押解、传唤等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素质和必须达到的要求,并对办案安全知识、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及操作程序等进行了学习。
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人民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特殊武装组织形式,根据高检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九项职责。实践证明,司法警察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司法警察应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保障工作的需要。
首先,要提高司法警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强化技能训练,必须通过参加不同形式的培训,使每一名司法警察的法律业务知识才能及时得到更新和提升。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实用性的警务技能训练,在队列、擒敌拳、警用装备的使用等方面的学习,才能使司法警察的战斗力有所提升。
其次,要学与致用,在实际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和协助其他强制措施,参与搜查、提解、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等九项职责。执法行为已经和树立检察机关的形象密不可分,通过培训学习,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行职责 。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效提高了司法警察在参与办案、保障安全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切实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