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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人民调解员有了“调解员证”
发布时间:2014-10-10 09:40:38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

禄劝县人民调解员有了“调解员证”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管理,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让广大人民调解员持证调解。2014年9月29日,禄劝司法局为全县571名人民调解员制作了人民调解员证。

  人民调解员证的发放规则及相关规定,一是人民调解员证实行省厅统一编号,根据各地州、县、乡镇的不同进行编号;二是申领人民调解员证必须经司法所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民调解员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放人民调解员证;三是人民调解员在开展调解工作前,须向当事人出示人民调解员证。持有人民调解员证的人民调解员具有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资格以及领取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格;四是人民调解员证作为调解员主要工作开展的基础档案资料,每年的培训记录及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将来专职调解员队伍选聘的基本条件之一;五是人民调解员证只限人民调解员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

  人民调解员有了调解员证,不但规范了调解工作,还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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