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三重角色”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14年以来,禄劝团街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努力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道路。
一是当好“管理者”,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督。坚持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报到登记、入矫宣告、思想汇报、行为去踪报告、家访、走访、谈话、请销假、出境限制等制度,摸清他们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严格落实矫正管理措施,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同时,积极与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建立了联络、例会、通报的管理机制,规范了各项管理工作,堵住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漏洞。
二是当好“服务者”,为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其从内心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和温暖,从而调动其正面的能量,主动改造,回报社会,提高矫正的质量。
三是当好“指导者”,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重树信心。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时普遍存在意志消沉和悲观失望的心理。团街司法所注意对他们加强心理辅导,从他们身上发现闪光点,鼓励他们扬长避短,树立信心,发挥特长回报社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加强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脱管,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