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称我国金融犯罪呈快速上升趋势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倍增
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去年以来查办金融领域刑事犯罪有关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说,我国金融犯罪整体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其中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始终居于首位,非法集资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据介绍,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0665件2725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4611件5150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913件33291人,决定不起诉3001人。
肖玮说,从检察机关办案数量来看,金融犯罪整体呈现快速上升趋势。2014年,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12883件16645人,同比分别上升59.4%和6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21101件29483人,同比分别上升22.6%和25.69%;提起公诉16591件22015人,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2.25%。2015年1月至6月,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7782件10608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67.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3510件22021人,同比分别上升49.73%和82.07%,提起公诉8322件11276人,同比分别上升23.6%和29.76%。
肖玮介绍说,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始终居于金融犯罪案件首位,非法集资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共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犯罪8654件93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677件20970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激增,特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屡见不鲜。2015年上半年,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4011件10243人,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同比上升153.06%和259.15%,一些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
此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办案数量成倍增长。2014年受理的这类案件,从2013年的3件7人猛增到24件31人,起诉数从2013年的1件1人增加到38件42人。
查办金融领域职务犯罪877人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01件877人。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说,从涉案罪名看,贿赂犯罪比例高,受贿犯罪突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贿赂犯罪453人,占该领域立案总人数的51.8%,其中,受贿犯罪350人,占该领域贿赂犯罪总数的77.3%;行贿犯罪103人,占22.7%。
肖玮指出,从发案领域看,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非银行融资机构多个领域。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涉及银行领域645人,占金融领域立案总人数的73.8%;保险领域194人,占22.2%;证券领域13人,占1.5%;非银行融资机构22人,占2.5%。
从涉案金额看,个案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贪污贿赂犯罪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30人,仅占立案总人数的3.2%,涉案总额高达20.1亿余元。
查金融案严格区分犯罪与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针对新型金融案件不断增多,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的新形势,检察机关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妥善处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的关系。
肖玮说,检察机关要注重把握犯罪边界,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尊重金融市场规则,严格区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相统一,坚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相统一。
肖玮指出,检察机关要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手段,尽可能减少对正常金融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注重追赃挽损,妥善解决刑民交织和涉案财物处理等矛盾集中问题。
检察机关要深入研究金融犯罪的证据特点,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侦查机关的相互配合监督,及时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
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跨区域犯罪等重大、敏感以及新型的金融犯罪案件,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督办指导,形成办案合力。
北京2014年非法集资案涉81亿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分别介绍了两地2014年查办金融犯罪的情况。
苗生明透露,近年来,北京市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大幅度上涨,且已转变为常态性犯罪。2014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非法集资犯罪公诉案件72件,涉案金额高达81亿余元,分别是2013年的2.1倍、4.1倍。
苗生明介绍说,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85件1802人,对1056件1298人提起公诉,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和证券犯罪3个方面。
周永年说,2014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上海检察机关受理的金融公诉案件2005年仅有324件,2014年上升到2063件2378人,2015年前7个月已受理1241件1443人。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种金融业务,并呈现出向金融新产品、新业务蔓延的趋势,信托理财产品发行、保理融资、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P2P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均出现新类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