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上午,禄劝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禄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锡勇主持,禄劝法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禄劝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彝葵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传达了省委宣讲会的会议精神。
禄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锡勇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付院长指出: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从严治党,把规矩、纪律落到实处,下一步从普通党员抓起,清除党的肌体上的沉疴,全面恢复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党的自身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每一次关键时刻,都有清理自身肌体的能力,现在又到了这个关键时候,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准则》和《条例》,否则,将不能适应明年《准则》和《条例》实施后的情况。
付院长要求:一、深刻认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深刻理解、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三、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严格、准确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由纪检组李彝葵组长牵头,纪检组全面组织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