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贫困户产业增收,压实帮扶责任,确保帮扶对象如期实现脱贫销号,4月29日,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拨付产业发展资金、签订军令状,安排部署帮扶发展土鸡养殖产业相关事宜。
县司法局拨付10万元资金,帮扶支持每户贫困户1500元用于发展产业。为减少产业发展风险,确保贫困户年底稳定增收,司法局区别对待、多措并举,充分发挥特殊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职能作用,依托中心帮助贫困户集中发展土鸡规模化养殖,与贫困户签订三年养殖协议共担风险,保证贫困户三年内持续稳定增收,实现产业脱贫。另外贫困户也可自主决定产业发展方式,具备养殖条件的贫困户与帮扶干部签订《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协议书》,领取1500元帮扶资金,贫困户自主选择养殖品种分散养殖,由帮扶干部负责跟进养殖成效,确保发展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同时,为了压实干部职工帮扶责任,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落实“挂包帮”工作职责的四项规定》要求,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脱贫攻坚军令状》,明确目标任务,规定惩处措施,于工作会上组织干部职工一一签订军令状,确保如期完成帮扶任务。
通过帮扶发展产业与签订军令状两个举措,为贫困户脱贫摘帽上了“双保险”,通过双向施压,激发了干部职工及贫困户干事创业的活力,坚定了贫困户脱贫摘帽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