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在云南省检察机关第十三次“双先”表彰会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代平同志荣获“全省先进检察人员荣誉称号”。
罗代平同志自进入禄劝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政治处、公诉科工作,现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17年来,他先后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000余件,均做到了无错案发生、无超时限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投诉。曾多次获评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2013年荣立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在担任公诉科科长期间,他带领的科室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考核评比中位居前列,尤其在2015年公诉工作中,全科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6件,案件数量创禄劝公诉工作新高,罗代平同志个人就办理了138件公诉案件,他带领全科干警克服案多人少、办公设备紧缺的困难,发扬了艰苦奋斗、团结一致的拼搏精神,喜获全市考核工作第二的佳绩,公诉科全体荣获集体三等功。2016年,罗代平同志担任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他始终亲力亲为、任劳任怨,带头突破了禄劝侦办的首例涉案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极大鼓舞了基层检察干警的工作热忱。数十载如一日,他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办案,把公平正义做为自己内心永恒的追求,把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做为自己的最高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