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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妇女儿童维权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03-23 10:13:50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禄劝长安网

——记禄劝法院妇委会开展纪念2017年“三八”节系列活动之“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交流座谈会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对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肩负职责。为落实好县妇联关于纪念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的有关要求,禄劝法院妇委会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开展了2017年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妇女儿童维权法院在行动”主题活动。

 

2017年3月3日下午,禄劝法院妇委会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交流座谈会,邀请了县妇联主席、副主席、县妇联常委及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妇委会进行工作交流,受党组书记、郑洪斌院长委托,禄劝法院党组成员、蒋光兴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在会上讲话。

会上,禄劝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妇委会主任作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妇女儿童维权》的交流发言,通报了2013年以来禄劝法院所受理的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各类民事、刑事案件基本情况和案件类型特点,以及在案件审理中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的工作情况。多年来,禄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在履行审判职能中积极探索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拓宽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渠道,通过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设立家事调解室、开展法制宣传、司法求助等措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要做法:一是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2013年开始,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各指定了一名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审判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性法官进行审理。推出特邀陪审员制度、全程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审判部门先后到中小学开展巡回审理15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0余次。2015年12月,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白皮书的形式发布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二是加大司法救助推动女性当事人法律维权。2013年以来,为10名女性执行申请人开展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0余万元。

 

座谈中,县妇联领导及与会人员对禄劝法院妇委会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结合法院职能关注妇女儿童法律维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后,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禄劝法院文化长廊、法官沙龙,对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