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团街镇化解矛盾纠纷形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倾听民意、建言献策的作用。经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团街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化解矛盾的范围有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等一般纠纷,也有案情复杂、当事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普通纠纷,还有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的疑难纠纷。纠纷调解前,团街镇调委会工作人员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详细介绍案情,并邀请他们参加调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意后,镇调委会安排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镇调委会主动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并借助其熟悉风土人情、德高望重、公信力高的优势,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团街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率先建立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工作机制,不仅有助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熟悉民情、了解民意,还有利于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着重大意义。
(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