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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旅游巡回法庭首次开庭审理涉及旅游景区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31 17:11:26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禄劝长安网

摘要:5月23日下午,禄劝法院轿子山旅游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轿子雪山景区的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件,这是旅游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件涉及旅游景区的案件。鉴于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牵涉面广,具有较高的示范和指导意义,禄劝法院决定按照司法公开要求,将本案作为旅游巡回法庭示范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全程直播。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及主动联系了省市两级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了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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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7年1月1日,死者黄某某及其家属到轿子山景区游玩。死者黄某某购买了轿子山景区门票、索道票及诚泰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乘坐索道上山,后步行至休息平台时,突然倒地,口喘粗气,现场黄某某亲属及景区工作人员给黄某某吸用氧气并将其背到景区下坪子乘坐救护车,后经现场诊断:黄某某已死亡,且可能系猝死”。应家属要求,云南维权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黄某某进行了尸体解剖鉴定,尸检结果表明:黄某某死因系患冠心病致心源性猝死”。2017年3月22日,死者黄某某的配偶陈某、女儿黄某起诉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转龙旅游巡回法庭,要求被告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950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将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列为本案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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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受理后,法庭高度重视,派人景区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为查明案情,主审法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集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于2017年5月3日召开庭前会议,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经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审判团队由此掌握了整个案件的基本脉络。2017年5月23日下午13点30分,本案正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就案件相关情况充分地发表了辩论意见,旁听人员认真遵守法庭秩序,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在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全面听取了各方当事人意见,并查清案件事实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经合议庭合议,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由第三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黄某陈某黄某某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545318.5元的10%,即54531.85元;驳回原告黄某陈某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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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现场观摩的人员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轿子山旅游巡回法庭负责人表示:“禄劝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成立以后,为有效解决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开辟了一条便捷的司法通道为景区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服务;为维护好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文明的旅游市场环境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