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文新闻

禁毒宣传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7-07-07 12:41:40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禄劝长安网

20176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为了进一步加强进禁毒法制宣传力度,抓好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工作,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一起来到撒营盘镇中学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图片7


当日下午14时,由禄劝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一案在撒营盘镇中学操场上公开开庭审理,该校100余名学生以及部分禁毒志愿者旁听了毒品案件的庭审,通过活生生的毒品犯罪案例,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在潜移默化之中也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进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提高普法实效。

图片8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于2017430日,接到公安机关工作关系人晓红(化名)的电话,晓红欲找杨某购买300元钱的毒品,杨某和晓红约好在禄劝县城阳光尚居小区4号门附近进行交易,当日17时许,杨某在阳光尚居小区4号门附近将三个毒品甲基苯丙胺零包交给晓红,晓红给了杨某人民币300元,二人交易完成后,被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毒资人民币300元以及三个毒品甲基苯丙胺零包进行了扣押。公诉人接着又出示本案的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并分析各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关系,以严密的证据锁链证实了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599克的犯罪事实。由于被告人杨某在2014年就因贩卖毒品被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属于累犯,公诉人建议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提出有期徒刑10个月的量刑建议。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杨某当庭认罪、悔罪,并作了深刻的忏悔,表示将好好改造,吸取教训,同时提及自己家中父母年岁已高,无人照料,希望法庭能判缓刑。鉴于杨某有累犯情节,法庭最终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当庭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图片9


庭审结束时,公诉人根据“6.26”禁毒宣传活动的需要,进行了法庭教育,主要围绕毒品的类型、危害等内容展开讲解,用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青少年涉毒的原因。青少年好奇心重,加之其身心尚不成熟,自控能力较差,极易受到毒品的诱惑,染上毒瘾后,又常常为筹集毒资而实施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随之告诫学生们要从自身做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珍惜生活,远离犯罪。同时倡议学生们争做禁毒宣传员,把禁毒知识宣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打击毒品犯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通过这次生动形象的禁毒知识宣传,切实增强了在校学生的禁毒意识,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与旁听的学生们纷纷表示,旁听这样的案件,感触很深,受教育很大,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还增强了自身的识毒、拒毒能力。庭审后,学生们纷纷拿起笔,和检察官、法官、禁毒志愿者一起开展禁毒签名活动,一条条写满了名字的禁毒标语,传递着每一位禁毒小卫士的禁毒热心于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