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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法院荣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18-06-12 09:36:43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禄劝长安网

5月25日,禄劝法院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荣誉称号,这是对禄劝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禄劝法院全体干警的激励和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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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禄劝法院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事关大局的工作来抓,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采用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同时,把扶贫帮扶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渠道,充分发挥熟知法律法规的优势,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蓬勃发展。

获得此荣誉,是鼓舞,更是鞭策。禄劝法院将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禄劝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