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我院执行干警赴楚雄州武定县白路乡、高桥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成功执结1起案件,划扣1笔案款。
在禄劝屏山镇某食品经营部诉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禄劝法院2017年11月27日调解结案,被告常某某承诺于2017年12月15日前偿还原告禄劝屏山镇某食品经营部5800元货款。调解书送达生效后,常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经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禄劝法院执行局多次催告,常某某均未到禄劝法院履行义务。
6月20日,禄劝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到达楚雄州武定县高桥镇,电话联系常某某,但其拒不告知具体住址,也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有他们的执着与坚守,他们拿着被执行人的照片,走街入巷、挨家挨户询问。最终从街坊邻居处获悉常某某的准确位置,并在街上找到了正在摆摊卖货的常某某。执行干警当场控制了常某某,将其带回住所,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将受到的法律制裁。经过1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常某某承认欠款未还事实,但并未提出还款计划。正当执行干警决定将对常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时,常某某的父亲因担心常某某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受到司法拘留,表示愿意替常某某偿还货款,并凑够案款交给执行干警,该案方得顺利执结。
在执行中,几千块的标的额看似是小案件,但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是执行干警最沉的牵挂。无论标的大小,执行干警均穷尽执行手段,想方设法追查被执行人财产,尽最大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