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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检察院8名干警荣获“从检三十周年荣誉章”、一名干警获个人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9-02-19 10:16:34作者:禄劝县政法委来源:禄劝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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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下午,在辞旧迎新之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荣誉章颁发制度,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同心奋进新时代·共谱昆检新篇章”昆明市检察机关从检三十年检察荣誉章颁发暨表彰大会,为从检满三十年、为人民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和证书,为在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授予三等功。

本次表彰,禄劝检察院共有杨竹芳、王宣臣、李星宏、田蓉、陈勇、张莲、韦祥昆、刘启华8名干警荣获“从检三十周年荣誉章”,李星宏荣获个人三等功。其中,王宣臣、李星宏同志作为获奖代表上台领奖。

表彰结束后,昆明市检察院及昆明地区各县市区检察院共同携手为参加表彰会的每一位干警带来了一场活力四射、精彩纷呈的文艺汇演。本次大会的召开激励着每一位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禄检人将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再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业绩。

李星宏同志先进事迹

李星宏,男,彝族,中共党员,1966年10月4日生,云南禄劝人。1986年1月6日参加工作,曾任禄劝县院反贪局侦查科长、税务检察室主任、反贪局副局长、侦查监督科长等职:现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他所在的科室连续两年考核中获全市第七的佳绩,他也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他亲自接待并经手处理的近20件信访申诉案件无一件错案,且件件息诉;成功办理了禄劝县院自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件申诉再审案件并获得改判,至少有100余人次的来访群众,是在他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就此息诉的;他主动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0余件,发放救助金60余万元,为在学校的刑事被害家属10人次解决了后顾之忧, 先后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为禄劝同步脱贫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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