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茂山镇通过搭建平台、建章立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群众对社会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推动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茂山镇大综治格局初步形成。
发挥中心指挥作用。新的综治中心,在场所设置、功能布局、服务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更加合理、更加规范。形成“前台接待,后台调解”的功能分区,建成“综治中心指挥吹哨,部门报到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了社会治理“一门式指挥,一揽子研判,一链条解决”的综治格局。

实行一套服务流程。在中心指挥下,实行流程工作制:一是全面梳理案件,从来信来访来电、到村入户摸排、网上信访系统、综治工作群上报等线索中梳理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审核登记,对梳理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完整登记。三是按纠纷类别和发生地精准指派,执行“中心吹哨、站所报到”的机制,按照婚姻家庭类、人身损害赔偿类、邻里纠纷等类别分别指派专人牵头负责调解。四是制定调解方案,对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对复杂纠纷要提前制定调解方案。如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村“两委”成员、党员、人大代表、家族长辈、乡贤能人等参与调解。五是组织好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普法、心理疏导等,依法依理依情调解,制作好规范的调解协议书,完善好调解档案。六是分流稳控,对暂时化解不成功的进一步了解纠纷经过,双方有二次调解意愿的组织进行再次调解。对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或者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程序,告知其权益义务并引导至诉讼渠道,符合法律援助的积极对接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进行风险研判,实施包保措施,对有风险隐患的案事件报请县综治中心请求帮助解决。七是落实每月分析研判,由领导小组对矛盾纠纷发生的类型、调解难点等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下步措施。八是按时回访,对当事人的履行协议情况、事后相处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案结事了。

践行“人民调解+N”调解模式。茂山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强措施、集民意、凝民智、聚民力、解民忧,成为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茂山司法所加强与县法院对接开展联调联动,使用好云解纷平台,切实做好诉调对接,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矛盾。“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对信访部门移交的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联合调处,对经化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进行跟踪督促协议履行。“人民调解+调解室”。进一步发挥好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婚姻家庭纠纷联合调解室的作用,利用好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受群众尊敬爱戴等先天优势,积极开展辖区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纠纷调处工作,彰显人民调解“治未病”的特点。“人民调解+治安调解”。积极搭建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相互衔接、紧密协作、良性互动、科学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了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及时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积极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业务科室对接,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制度,以调解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中一些适宜调解的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